| 起拍价 | 13,127.00 | 评估价 | 13,127.00 | 保证金 | 10,000.00 |
| 加价幅度 | 100.00 | 竞拍周期 | 0小时5分钟 | 延时周期 | 0分钟45秒 |
| 类型 | 拍卖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保留价 | 无 |
| 状态 | 竞买号 | 竞买价格 | 时间 |
|---|---|---|---|
| 竞得 | 20260817007 | 13,127.00 | 2026-08-17 10:10:24 |
| 20260817007 | 13,127.00 | 2026-08-17 10:09:28 |
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具体状况、数量、种类、规格、型号等以现场实际看样为准,网页图片仅供参考;
2、 竞买人须办理看样预约登记并提交合格的(竞买人资格)材料后方可进入标的物所在地看样,未办理预约登记者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谢绝入场;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做履约保证金,待货物安全提取完毕且无违规违约行为发生的,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款手续。若发生人员、设备或其他事故造成损失或丢失并需要支付费用的,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
4、竞买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人资格的,按照违约处理即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相关虚假材料直接移交司法机关。
5、参与登记的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熟悉网络竞价规则、掌握相关操作流程、调制相应设备。网络竞价开始后因不属于甲方的原因所导致的设备不能正常运转、不能顺利登陆和竞价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一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支付仓储费,三日内提取完毕货物。对成交后不按时缴纳成交价款、不按时签署成交确认书、不按时提取货物的一律按违约处理。
7、买受人违约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我公司将于2026年8月17日10点在公司网站(www.qdauction.com)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1、敦化路68号海泊雅苑小区地下停车场停车泊位租赁权(租期5年),起拍价15万元/年,拍卖保证金3万元;2、罚没瓶装水生产设备一宗,起拍价1.3127万元,拍卖保证金1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查看。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应在竞买登记手续办理前关注拍卖公司微信公众号“青岛市拍卖中心”,根据公告附件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证照和材料。符合条件者,需到现场递交相关材料,经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办理竞买手续,取得竞买人资格。
四、资格预审和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资格预审材料递交要求和截止时间详见微信公众号;
2、竞买登记办理要求:通过资格预审后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在2026年8月13日16点前(到账为准)将拍卖保证金缴至指定帐户(收款单位:青岛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青岛银行海尔路支行;账号:802230200293039),逾期不予办理。
五、拍卖公司地址、电话、网址:
青岛市崂山区泉岭路8号中商国际大厦3107室;(0532)85930888、13853282573;www.qdauction.com
六、法律顾问:
山东中商律师事务所 杲文福律师 (0532)85898906
2026年8月8日
| 状态 | 竞买号 | 竞买价格 | 时间 |
|---|---|---|---|
| 竞得 | 20260817007 | 13,127.00 | 2026-08-17 10:10:24 |
| 20260817007 | 13,127.00 | 2026-08-17 1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