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公告
受即墨市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7月11日下午2: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1:位于青岛即墨市开发区烟青一级路169号土地及地上房屋一宗,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009.05平方米,地号:8200200080869000,有证房屋建筑面积为1902.66平方米,证号为即房私转字第098736号,无证部分房屋建筑面积约为988.93平方米。起拍价532.52万元,拍卖保证金106.504万元。
标的2:鲁BL508Q号比亚迪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起拍价2.9804万元,拍卖保证金0.596万元。
标的3:鲁B956X3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一辆。起拍价2.77万元,拍卖保证金0.554万元。
标的4:鲁B863CS号江淮全顺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起拍价3.85万元,拍卖保证金0.77万元。
标的5:鲁BLK128号颐达牌小型轿车。起拍价3万元,拍卖保证金0.6万元。
标的6:青岛市市南区观城路67号甲6号楼1单元402户房屋一处,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56095号,建筑面积为69.28平方米。起拍价86.17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7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竞买人应在2016年7月8日16时30分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交纳保证金账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2874410666
四、特别说明: 标的1:部分房屋无建设规划审批手续。
标的2-4:该车的违章处罚买受人自行处理,该车停放在即墨市交警大队肇事科停车场。
标的5:车辆违章处罚买受人自行处理,该车停放在即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院内。
五、联系方式:拍卖公司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泉岭路8号中商国际大厦3107室
电话:0532-85930888 13605320277徐经理
网址:www.qdauction.com
青岛产权交易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
电话:0532-66718925,0532-66718926
网址:www.qdcq.net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即墨法院:0532-87562621
市北法院:0532-55726201
2016年6月13日